针对网友质疑周森锋论文抄袭一事,襄樊市委组织部信息科一名姓史的负责人昨天下午告诉记者,如果周森锋论文真涉嫌抄袭,其指导老师或刊发论文的杂志社应该负相应责任。作为组织部门,他们当时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对周森锋研究生期间所做论文进行考察,而且当时引进周森锋也不是组织部一个部门能够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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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官场上,只要是导师和学生共同署名的文章,其责任都被推给了学生来承担。现在好了,对于周森锋硕士期间独立发表的一表涉嫌抄袭的论文,襄樊组织部竟然要求其指导老师承担责任。真是谁当官谁就可以免责,只是可怜了清华的那位老师,不知道周市长在发表大作之间是给导师看过还是私自发表,如果是后者,那指导老师岂不是比窦娥还冤?难不成导师还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负责?如果真是这样,那辽大的陆校长可得惭愧了。